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www.lntu.edu.cn

电话:0418-5110355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工程技术见长的国家重点大学。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首批88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199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原阜新矿业学院更名并升格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学校,2013年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被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在2017-2018中国重点大学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位居全国理工类第49名,在2016年中国高校科技经费排名中位居第74名(辽宁省属高校排名第1),在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培养两院院士最多大学排行榜中位居第51名。

 学科门类齐全,学科专业实力较强。学校着力构建以“学科高峰、学科高原、学科高地“为主的一流特色学科体系,围绕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形成新的学科高地。现拥有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农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设有25个本科教学单位、60个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30个,覆盖地矿、能源、冶金、机械、电力、电子、通信、建筑、交通、土木、市政、水利、环保、金融等国民经济所有行业领域。学校1981年被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获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条件接收留学生单位之一,1999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建有矿业工程、力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以及得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等3个辽宁省一流学科和9个省级重点学科。目前,在册学生3.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留学生2.2万余人。

  教学科研设施完善、学习生活条件优良。学校建有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玉龙校园和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占地4240亩,其中阜新校区占地1900亩、葫芦岛校区占地2340亩,校舍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阜新校区建在契丹文化发源地、玉龙故乡——辽宁省阜新市,在在这里你可以领略到的草原文化,感受纯朴的民风和校园的古朴厚重,2018年9月1日京沈高铁辽宁段将率先通车运营,2019年6月全线开通。届时阜新到沈阳约为41分钟,到北京约为1小时53分钟葫芦岛校区建在渤海之滨、首山脚下,关外第一市——辽宁省葫芦岛市,这里距离海边只有2公里,气候宜人,交通便利,在葫芦岛校区你可以领略到海洋文化,感受校园的现代气息和大气磅礴。学校建有力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矿山液压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研究中心、国家煤矿开采与安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辽宁省重大科技平台、1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4个煤炭行业和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这些教学科研平台全部向学生开放,可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科技创新实践服务。

   师资力量比较雄厚,教学科研能力较高。建有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488人,拥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2人、两院院士(双聘)6人、长江学者4人、中组部千人计划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0人、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77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900余人。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辽宁省高校创新团队;3名教师被确定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被确定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名教师被确定为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第二批人选,6名教师被确定为辽宁省攀登学者,15名教师被确定为辽宁特聘教授,17名教师被确定为辽宁省教学名师,80人次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一批教师分别被确定为省部级学科学术带头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评审组成员、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国家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委员、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辽宁省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委员及各类学会与学术期刊编委会委员。

 人才培养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学校始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立校之本、以研究生教育为强校之路,着力建设一流本科和一流专业,大力实施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坚持脚踏实地、面向基层、面向实践的人才培养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同发展,以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太阳石精神”的一流应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着力加强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和实践,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以合作教育为载体的校企协同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模式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与学模式改革,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加大学生参与度,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朴实无华、坚韧顽强、无私奉献的“太阳石精神”和应用创新能力,努力追求社会责任感强的质量、社会适应能力强的质量和发展后劲足的质量,让每一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2006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7年,作为辽宁省内第一所高校参加本科教育工作审核评估。近年来,学校先后有80余项教学成果获国家和辽宁省优秀教学成果奖。学校创立的“以企业真实问题为载体,将校企协同贯穿于培养全过程”的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不仅惠及每一名学生,而且还获得多次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1200余所普通本科高校共有452个项目获奖。

 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社会服务水平较高。学校积极转变科技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建立了“顶天立地”的科技发展方式,着力打造国家能源领域和区域重要的科技创新基地,成为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科技实力和竞争力在辽宁省工科院校中排在首位。学校与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数百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和技术联盟,与省内多个城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全面服务“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2008年以来,先后承担国家科技攻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973”计划、“863 ”国家高新技术等各类科研课题3500余项,240余项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先后有4项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年度科技经费3亿余元,拥有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在矿山灾害治理、安全技术与工程、测绘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制造等研究领域形成了明显优势和突出特色,在冲击地压预测与防治、煤炭自燃火灾防治等许多研究领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正在向大工程、大安全、大数据、新能源、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进军。学校连续组织参加了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多次获得“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优秀组织奖”;先后举办国际矿山测量协会第十二届大会、现代采矿与安全国际学术会议、中俄矿山深部开采岩石动力学高层论坛、国际测绘与地球空间信息研讨会等百余次国际学术会议和全国学术会议,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国际知名度。

 对外交流合作日益扩大,国内外影响力不断增强。学校与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中平能化集团、大同煤业集团、山西焦煤集团等一批国内大型企业签订了实质性校企合作协议,与阜新、葫芦岛、朝阳、营口、铁岭等市签订了市校共建合作协议。拥有国家安全培训一级资质、全国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一级培训资质和全国煤炭行业经营管理干部工商管理培训资质。在省内高校中率先成立了教育发展基金会,拥有董事会单位120家。学校2008年成为首批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院校,2012年成为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院校,2017年获批教育部“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招生数量连年在全省排名第一。留学生生源国达到35个,累计培养各层次各类型留学生2135人。学校与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南非、日本、越南等四十多个国家的数百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友好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领域开展了密切的合作。与美国劳伦斯科技大学合作开办“3+1+1”硕士联合培养项目、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合作开展“2+2”本科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学校鼓励毕业生赴海外高校学习深造,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申请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较强。学校于2008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高校,2009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高校,2014年荣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99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学校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建立了大众化教育背景下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和创新性实践模式,即以创新项目为牵引的训练全过程模式、以职业素养为导向的训练全参与模式、以科技竞赛为载体的训练全覆盖模式、以专业实践为基础的文科训练模式、以专业强化为目的的递进模式。各类创新性训练计划覆盖全部学生,每年在全国和省级各类科技学术竞赛中,有近千人次获奖。自2006年开始,学校创造性开展了课外综合教育改革,形成了“主题思想教育、课外创新教育、专业实践教育和人文艺术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双嵌入素质拓展学分模式,成功打造了学生第二成绩单。每年开展各类素质拓展活动1000余项,多彩的精品学生活动为学生良好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空间,校园民族舞蹈大赛、大学生英语辩论赛、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等校级精品赛事为学生搭建了展示才艺的舞台。我校大学生“中国梦”宣讲团,被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评为“第三届全国高校十佳学生标兵社团”,是辽宁省高校历史上唯一获此殊荣的学生社团。我校学生孙捷夫、宋晓龙、邰若鹏于2011年、2013年和2016年分别获得第七届、第八届和第十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每届只有30名本科生获奖,辽宁省三届只有5名学生获奖,太阳石智能装备创新研究团队于2015年荣获全国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全国高校共有50支学生团队获此殊荣(辽宁省仅有2支)。校团委连续两次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光荣称号,是辽宁省第一家两次获得该称号的高校。《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我校课外育人工作经验。

 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较高,毕业生发展后劲足。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年达95%以上,始终位居全省乃至全国高校前列。学校教务处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2000年和2009年,学校连续两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先后10次荣获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12月,学校作为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介绍就业工作经验。学生毕业后纷纷被国内500强企业选聘,或者考取“985”、“211”高校研究生,或者考取公务员,或者投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洪流……,广大毕业生传承朴实无华、坚韧顽强、无私奉献的“太阳石精神”,以脚踏实地、吃苦耐劳、勇于实践、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的特点,赢得了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欢迎,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建校以来,学校已向国家输送了13万名各类人才,已成为培养科学家、企业家、政治家、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在13万名校友中,有10余名校友先后当选为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和中纪委委员;有国务院副秘书长,有数十名国家部委领导、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市长,有5名校友被遴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和长江学者,有30余名校友担任国内知名大学校长、党委书记,其中有3位校友正担任“985”“211”大学校长;有一大批校友担任国有或民营大中型企业掌门人。毕业校友在2015年中国政要排行榜中位列全国高校第55名。

栉风沐雨,春华秋实。经过69年的砥砺前行和执着追求,辽宁工大形成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太阳石精神“为核心、以“家文化、和文化、廉文化、创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特色文化体系,形成了忠教爱生和严谨治学的教风、顽强刻苦和拼搏向上的学风、团结勤奋和求实创新的校风,多次被辽宁省政府、省教育厅授予“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安全文明校园”“优良学风校”等荣誉称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辽宁工大人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敏锐的思维、更加开阔的胸襟、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实施特色发展战略、质量提升战略、创新驱动战略、人才强校战略、文化引领战略,深化改革创新,实现内涵发展,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0147)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

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阜新校区玉龙校园);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

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材料类(含金属材料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环境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工程、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生物工程、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运动训练;

阜新校区玉龙校园:测绘类(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地理信息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中职升本、专升本)、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含中职升本、专升本)、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交通工程、广播电视学、动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职升本、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职升本)、工程管理(中职升本)、自动化(中职升本)、会计学(专升本)、金融学(专升本)、市场营销(专升本);

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含专升本)、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能源化学工程。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 1854985 平方米(约合2781.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5.6㎡;生均宿舍面积8.0㎡;生师比19.4:1;专任教师1513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50.43%,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占专任教师83.21%;教学科研仪器总值43543.5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826.6元;图书239.65万册,生均图书81.6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和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本着稳规模、调结构、促就业、提质量的原则,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无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仅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4.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仅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9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专业(类)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上海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附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9年招生专业(类)设置一览表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类)学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住宿费:1200.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依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请学生处确认)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A、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辽宁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C、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D、校内奖学金:我校面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4个等级:特等奖5000元/生年,比例按照申报情况而定;一等12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3%;二等奖8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8%;三等奖5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15%。

E、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奖励:学校每年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奖励比例为全校学生的5,奖励金额为8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贷款(主要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标准和办法如下:

A、国家助学贷款是由银行开办、由财政贴息、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

B、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全额支付。

C、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经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推荐;

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D、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额度,但每年不得超过8000元。

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A.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B.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C.资助方式: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D.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4)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

5)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6)其它资助政策与措施

A.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B.临时困难补助及特殊困难补助:家里临时发生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学生暂时无力维持学习和生活的,经过申请给予的经济资助。

C.社会奖助学金:我校设立了山西焦煤奖学金、潞安矿业集团奖学金、蓝焰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龙软科技奖学金、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福兴奖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学金。

7)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共有9个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3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具体办理程序待学生到校后进行,本条款内容解释咨询电话:0418-5110337)。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省(市、区)计划所在批次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或批次,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或批次,投档比例不超过102%。

2.身体健康情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1)普通类: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及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艺术类: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他省(市、区)的录取方式,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类)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原则。

考生按成绩(指高考文化课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类);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分专业(类)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

6.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一至两年后,按《学院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机制》和《专业分流准入标准》进行专业选择与分流,其中:

测绘类:包括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数学类: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材料类:包括金属材料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9.部分省份录取特殊说明:

江苏省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类)安排,我校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进行专业(类)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

七、艺术类、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9年艺术类、运动训练招生章程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学校网站:www.lntu.edu.cn

联系电话:0418-5111111

电子信箱:lntuzs@126.com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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